幼儿园卫生保健规章制度7篇
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9 09:30:06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规章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为朋友们整理了7篇《幼儿园卫生保健的规章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 篇一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三)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五)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六)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七)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九)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幼儿园卫生保健各项规章制度 篇二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 https://www..com/ 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细则 篇四
一、卫生区域
1、各处室、各班的活动室、宿舍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处室、各班要清扫三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四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活动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处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无灰尘,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水池:地面、池内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
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希望并相信,通过我园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幼儿园,将成为我们坪溪河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幼儿能快乐的成长。
幼儿园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晨检,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儿童,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同时做好缺课儿童病因追查。
2、发现患病儿童,立即去医院诊治,患病儿童不接触其他任何学生,痊愈两周后上课。
3、立即对患病学生接触过的桌椅、体育器材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教室、食堂、厕所等消毒处理。
4、每天早晚校舍通风或消毒半小时。
5、上一堂手足口病健康教育课,熟知防治知识和正确洗手方法。
6、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不接触患病儿童。
7、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均需要立即洗手。洗手时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手上保持6秒钟以上。
8、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
9、在幼儿园门口和班级门口张贴手足口病宣传画和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0、每天用消毒液对幼儿园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11、在流行季节避免儿童或外来人员的往来或交流活动。
坪溪河幼儿园学生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
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
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细则 篇五
一、管理:
1、在园长领导下,保健教师每天定时深入厨房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和营养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3、非有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4、幼儿园的活动场地、房屋、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等一定要符合安全要求,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做到定期检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5、教师要严格按一日生活作息与要求来组织幼儿活动,并能做到活动有序,注意稳定幼儿的情绪,以免幼儿情绪浮躁,造成不安全因素。
6、教师要切实作好晨午检工作,严禁幼儿把危险物品带到园内。
7、户外活动时,每班必须有两位教师负责,活动前要认真检查活动场地及幼儿服装是否安全。
活动要安排有序,不允许幼儿单独玩大型玩具,所有幼儿的举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
活动前后及时清点幼儿人数。
8、幼儿园卫生保健设施要完备,活动室及室内物品能做到安全、卫生、天天消毒,避免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发生。
9、幼儿园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幼儿进行交通、防火、防溺等安全教育,告诉幼儿不玩火、电线、插座等,并教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10、为预防幼儿中毒,有毒物品要保管好,不放在班上,消毒液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幼儿吃的药品必须由教师妥善保管,服用时要仔细核对姓名。
11、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值班教师守侯;户外活动时要关好大门,时刻注意不让幼儿单独离开幼儿园。
二、环境卫生工作:
1、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进熟出一条龙,泔脚缸加盖,及时清理。
2、主副食品库通风,物品摆放整齐,各种原料缸加盖有标记,粮食要下垫离墙,米面、调味品等库存不超过30天,有防蝇和除害措施。
3、厨房、饭厅内外环境整洁、灶面、操作台、幼儿饭桌椅做到落手清,每天小扫,每周大扫。
三、食品卫生工作:
1、生熟食品严格验收和记录,餐餐菜肴留样48小时,不得给幼儿食用霉变、虫蛀、油蚝、发馊和过期的食物。
2、食品现购现烧现吃,不给幼儿吃隔夜饭菜及外买熟食。
3、餐具、饮水用具无油迹,无积水,专人消毒,消毒方法正确。
4、生、熟器具严格分开,有明显区别标志。
5、熟食间卫生要求。
(1)熟食间专用,专人负责,进入熟食间必须“三白”,专衣、专鞋专用,非熟食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2)烧好的饭菜、汤、点心等,消毒过的餐具要及时放进熟食间存放。
生食、杂物、私人用品及未消毒的餐具不得放入熟食间。
(3)熟食间备有专用水斗,清洁用具,消毒桶(盆)抹布及消毒液,使用前和工作结束要进行消毒清洁工作,不得出现采样阳性。
(4)熟食间发放餐具、熟食前,工作人员要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物,发放餐具饭菜点心等做到盛器上加盖或加罩,并及时关好熟食间门窗。
(5)熟食间台、板、柜等每天二次用消毒液揩擦,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消毒(记录)。
6、冰箱要专人负责,定期清洗,霜薄气足,冰箱内食品分类存放,表明存放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存放食品不得超过15天。
幼儿园相关卫生保健规章制度 篇六
1、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儿童在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根据“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要求,逐项询问与检查和填写辅助检查要查红蛋白、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对有呼吸道传染病接触史或可疑患病的儿童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
经体检、化验、胸透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2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该儿童即可准于入园。入园时应有预防接种证。
定期体检: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半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眼位的检查,并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了解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及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工作人员体检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检查项目按“健康检查表”要求的检查内容进行,作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淋病、梅毒、肛拭培养、阴道霉菌、滴虫检查。炊事员要做便培养。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
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体弱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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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体检筛选体弱儿,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体弱儿管理范围:对低出生体重、早产、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小儿中度以上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每月≥2次),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建立健全专案管理档案。登记、处理、管理、结案。每月或每季度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4、儿童常见病管理
了解儿童生理特点及常见病发病规律,积极预防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掌握适宜技术,如口服补液的配制方法。
积极防治营养性疾病,通过体检了解儿童营养状况,针对不同的原因,提出干预措施。调整饮食、保证营养、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治疗原发病。
积极防治肠寄生虫病,养成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定期集体驱虫每年1~2次。 加强口腔、眼保健工作,积极防治口腔、眼常见病。
5、传染病管理
及时了解疫情,施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发现传染病按规定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入托和转托手续,园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儿童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经医务人员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卫生消毒
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儿童玩具、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室内应有防蚊、蝇、鼠设备,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10~15分钟,定期消毒。
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便盆每次用后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三岁以上儿童用蹲式厕所。
个人卫生:
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用后及时清洗,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控制糖和含糖食物的摄入量和摄入次数。
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开,毛巾每次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每两周日晒一次。
保护幼儿视力,室内照明要符合要求,尽量采用自然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其距离应大于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儿童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连续看书、写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画姿势,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应成30~40度角;教育儿童不用手揉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在园内禁止吸烟。
7、预防接种管理
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8、饮食卫生、营养膳食管理
坚持点名制度,用餐前、后清点幼儿人数,组织幼儿洗手、洗脸做好幼儿出勤记载,以确保幼儿人数无误。
不让幼儿端过热的食物,防止幼儿烫伤。
用餐过程中为幼儿创设一个安静、和谐的用餐氛围,提醒幼儿相关的用餐注意事项,培养幼儿良好的用餐习惯,不骂、不催促幼儿用餐。
用餐过程中若有幼儿需要出园,须有教师陪同。
用餐完毕,打扫好清洁卫生,组织幼儿游戏或休息,确保幼儿安全。到规定时间方可交班。
9、幼儿体格锻炼
有组织的经常开展适合儿童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两小时以上。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坚持经常和循序渐进,体弱儿给予特殊照顾。
10、安全制度
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以孩子为中心。
专人负责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药物必须由医务保健人员负责妥善保管,服药时仔细核对。
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儿童。
11、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定期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及当前社会疾病流行情况,引起家长的注意,介绍儿童在园情况,了解儿童回家情况等,对体弱多病儿童及有不良生活习惯的儿童,要加强同家长的联系,共同采取矫治措施,做好儿童保健工作,并做好记录。
12、健康教育
拟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总结。
保健医生接受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负责对本园保教人员进行培训。
经常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有宣传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栏,宣传栏每季度换一次。
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 篇七
一、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
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二、 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是通风
换气,室内有蚊蝇,防暑设备。
三、 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
四、 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
五、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勤洗澡。
六、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
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幼儿不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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