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5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9-07 11:48:01 点击:
篇一: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党章党规方面存在的差距问题分析
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773万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十分必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更是保证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举措。
一、当前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踏实。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执行缺乏必要的重视,认为党纪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映在工作上就是作风不扎实,作风飘浮。上级发布一个法规、文件,就依葫芦画瓢转发一下了事,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把制度制定好,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
(二)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学习不到位,缺乏学习主动性。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通过学习,加强个人素质。但在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愿意挤时间学习,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认为学习党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本人只要坚持大方向不错,政治上不出问题就没问题,或者学习党纪条规,不求甚解、浅尝辄止。
(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缺乏监管,纪律观念不强。党规党纪执行
中,缺乏监管机制,表现出来的一是监督领导机制不顺,主要反映在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形成“虚监”;二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反映党务公开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两个方面;三是惩处机制不完善,导致党员干部纪律、法制观念淡漠。四是处理标准不统一。例如在作风建设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各地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处理的结果相差较远,导致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各地时紧时松,各单位之间也相关甚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缺乏重视,在教育的形式上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培训、轻长期性的教育。思想政治建设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抓得不紧,使少数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精神缺乏,宗旨观念淡化,纪律观念松弛。
二是相关制度亟需完善。目前我国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一是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的手里,在一些重大项目或决策上有的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制度设计不够科学、严密和规范;二是党纪建设还不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党加大党纪建设的力度,但我们还是能看到在有些地方存在党纪漏洞、有纪难依的情况。
三是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是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
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现象;二是预防监督机制运作不灵。事前、事中监督制度上可操作性差,防范和约束效能不强。有些制度从理论上看可行,但实行起来却不容易具体落实;三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大大影响了监督渠道的通畅和有效运行。
四是惩罚力度亟待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往往突击式集中刹风整纪,虽一时见效,但由于长期起作用的制度体系和监控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老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又出现新的问题。其次目前一些违法违纪的成本较低,一些贪腐大案的主犯量刑过低,本该判重刑的判了轻刑,本该判实刑的判了缓刑,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出现了腐败之风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党纪党规执行的对策及建议
党内法规都制定出来,把规范权力的制度之笼扎紧扎实,把制度蓝图转变成为制度的强大约束力。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把每项制度都真正落到地上、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实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应当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不只是一种学习材料,更是一种硬约束,它同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为息息相关,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让党内法规束之高阁、成为摆设。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让出台的每一项党内法规尽量公之于众。凡是能公开的就不要保密,能解密的就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文件的公开透明性,以便于党员群众广为知晓,避免党内法规被锁在“保险柜”。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真正做到把规矩挺在前面。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强化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更重要的是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每项法规都能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切实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敢执行党内法规的问题。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每次党内新法规出台以后,上级纪委要及时进行该法规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那些凌驾于法规之上或者超越于法规之外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处理到位,并且对当在的主责单位领导进行追责,特别是具有警示效果的典型案例,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严肃通报查处情况,以儆效尤,确保党内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篇二: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证。那么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2016/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2016/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按照多数的意见做出的决定,但居于少数者在执行决定的同时,仍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选举和议事的民主原则的两个侧面,党内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数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倾听实践的呼声,才能检验决定是否完善,使决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2016/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考察,腐败的根源主要在于绝对的权力。因此,要铲除腐败所由以产生的基础,就需要实现政治民主、权力制衡。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政治权力制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三权分立,它的原则对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是适用的。在党内,立法、执行、监督三权应当保持平衡,相互制约,克服目前执行一权独大的状况。《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这实际上仍然因循过去的领导体制。虽然《监督条例》同时也规定各级纪委可以对同级党委常委、委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但领导体制的现行格局使上述规定很难见效。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一权独大的状态,保持三权的大体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和正确领导。
总之,两个条例是治标的法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三权分立,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实现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这是异常困难的进程,但这是一个民族迈向进步和政治现代化所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不能长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门外。党中央颁发两个2016/条例,说明他们对当前局势的严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政,还政于民,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实现党内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在新的世纪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
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我对从严治党问题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有了进一步认识,下面着重谈谈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在当前深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其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是与时俱进的产物。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首要任务。
《条例》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它从新的实践出发,既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又规定了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这是一种进步,与以往着重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同,以往若上级出了问题无从监督,这导致近几年来许多省部级干部出现了大的腐败现象,而新条2016/例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上级无人监督的问题,《条例》特别规定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规定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这些具体规定,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明确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要明确党内没有不接受的监督的特殊党员。这个条例明确写出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体现了国家实事求是的原则,的确以前许多规定都是一般干部、小领导在学习、在接受监督,而大的领导或、一级组织的主要领导却是视而不见,而此《条例》的出台给广大主要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自己看成一般干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2016/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30多年来,党中央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党中央有必要在新形势下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气象。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只有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才能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更有效地进行全面从严治党。
作为党员,我们就应该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不糊弄和欺骗组织;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2016/更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
“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工作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究其原因,不是群众的要求高了、口味变了,从根本上说还是某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现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而党内监督也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而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正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2016/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个人对照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精神存在的问题
2016/9
篇三: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八部党内法规制度通知》(壶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支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八部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通知精神,逐项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学习贯彻情况
(一)精心组织。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八部党内法规制度,我支部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制度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为组长,组织委员XX、宣传委员XXX为成员,全面组织我支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八部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支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头上,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
(二)周密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八部党内法规,研究支部学习宣传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八部法规,要求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
会上,党支部书记XXX同志从八部党内法规修订前后内涵和外延的变化,进一步传达新修订的党内法规的特色以及战略意义,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党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带头遵守党章以及八部党内法规规定,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
(三)学教方式。为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知晓内容,我们把八项党内法规作为党员教育、人才培训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案例讲解、班子成员讲党课等形式将要求融入到学习之中。利用挂横幅、做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八部党内法规的指导思想、目的依据、主体对象、问责内容、责任划分等主要内容;主动宣传好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方式方法、措施办法以及成功经验。支部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做到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并且采取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和领导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增强学习效果。截止目前共开展支部学习8次,专题讨论2次,上党课4次,支部党员还通过“XX智慧党建”、“学习强国”等手机APP学习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并完成学习课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集体组织学习《条例》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
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支部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健全,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支部不能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四是支部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会议培训,轻长期教育。
三、整改方向
(一)强化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要把八部党内法规列入支部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内容,熟练掌握、严格遵循,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切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把党内法规的学习融入到“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来,强化八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
(二)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党员活动日”、支部组织生活等平台,学习党内法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上领导进行深入解读,与会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发言,会议实行互动式问答,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另外,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
(三)抓住重点群体。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自我要求,强化斗争精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自觉抓实抓细分管领域的政治能力建设,推动层层压实责任,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带头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积极推动分管领域、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以党内八部法规制度为统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支部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调原则要求,明确标准底线,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和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把各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作为监督重点,确保严格贯彻落实。
篇四: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党章党规问题分析和改善措施
一、当前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熟悉不到位,工作不踏实。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执行缺乏必要的重视,认为党纪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映在工作上就是作风不扎实,作风飘浮。上级发布一个法规、文件,就依葫芦画瓢转发一下了事,不依据本地实际状况仔细讨论,把制度制定好,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
(二)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学习不到位,缺乏学习主动性。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通过学习,加强个人素养。但在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情愿挤时间学习,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认为学习党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本人只要坚持大方向不错,政治上不出问题就没
问题,或者学习党纪条规,不求甚解、浅尝辄止。
(三)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缺乏监管,纪律观念不强。党规党纪执行中,缺乏监管机制,表现出来的一是监督领导机制不顺,主要反映在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形成"虚监";二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反映党务公开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两个方面;三是惩处机制不完善,导致党员干部纪律、法制观念淡漠。四是处理标准不统一。例如在作风建设检查中发觉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各地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处理的结果相差较远,导致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各地时紧时松,各单位之间也相关甚远。
二、存在问题的缘由分析
一是宣扬训练不够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党员干部的训练缺乏重视,在训练的形式上单一、缺乏创新,重形
式、轻内容,重短期培训、轻长期性的训练。思想政治建设的思想训练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抓得不紧,使少数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精神缺乏,宗旨观念淡化,纪律观念松弛。
二是相关制度亟需完善。目前我国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一是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的手里,在一些重大项目或决策上有的不公开、不透亮,搞"暗箱操作",制度设计不够科学、严密和规范;二是党纪建设还不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党加大党纪建设的力度,但我们还是能看到在有些地方存在党纪漏洞、有纪难依的状况。
三是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是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现象;二是预防监督机制运作不灵。事前、事中监督制度上可操作性差,防范和约束效能不强。
有些制度从理论上看可行,但实行起来却不简单详细落实;三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大大影响了监督渠道的通畅和有效运行。
四是惩处力度亟待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往往突击式集中刹风整纪,虽一时见效,但由于长期起作用的制度体系和监控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老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又消失新的问题。其次目前一些违法违纪的成本较低,一些贪腐大案的主犯量刑过低,本该判重刑的判了轻刑,本该判实刑的判了缓刑,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消失了腐败之风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党纪党规执行的对策及建议
党内法规都制定出来,把规范权力的制度之笼扎紧扎实,把制度蓝图转变成为制度的强大约束力。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把每项制度都真正落到地上、化
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实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阔党员应当从思想上深刻熟悉到,党内法规不只是一种学习材料,更是一种硬约束,它同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为息息相关,必需严格遵守,绝不能让党内法规束之高阁、成为摆设。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让出台的每一项党内法规尽量公之于众。凡是能公开的就不要保密,能解密的就要准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文件的公开透亮
性,以便于党员群众广为知晓,避开党内法规被锁在"保险柜"。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宣扬普及力度,让广阔党员准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熟悉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特殊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
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真正做到把法规挺在前面。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强化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更重要的是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每项法规都能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切实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敢执行党内法规的问题。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每次党内新法规出台以后,上级纪委要准时进行该法规的落实状况跟踪检查,发觉那些凌驾于法规之上或者超越于法规之外的违规行为,肯定要处理到位,并且对当在的主责单位领导进行追责,特殊是具有警示效果的典型案例,应当在肯定范围内严厉
通报查处状况,以儆效尤,确保党内法规执行的严厉
性。
篇五:党内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党内法规是指在党内制定的、用于规范党员行为和党组织运行的规章制度。它对于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加强组织纪律、促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党内法规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存在不少问题。为了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必须实行执规必严的管理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党员管理体系。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反党内法规的党员要进行纪律处分。只有建立健全的党员管理体系,才能有效监督党员遵守党内法规。
其次,要强化对党内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法规教育,让党员深刻理解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要通俗易懂地宣传党内法规,并让党员充分参与到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增强党员的法规意识和积极性。
再次,要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对于落实党内法规的情况要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对于效果不佳的党组织和党员要进行指导、整改和处罚。只有加强考核和监督才能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要加强党内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新时代党建的重头戏,也是落实党内法规的基础。只有树立正确的党内作风,党内法规才能有效推行。应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牵引,深入推进纪律执行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落实党内法规。
总之,执规必严是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的关键。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宣传教育、考核和监督以及加强党内作风建设等措施,才能把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从而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顺利发展。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想方设法推动党内法规真正落实,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保证党能有效地发挥领导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内法规的制定也与时俱进,但无论多么完善的党内法规,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执行机制,都难以取得实际成效,最终只能流于形式。
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的真正执行,必须建立规范的执行机制,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建立稳健完善的组织体系
要执行党内法规,必须建立稳健的组织体系,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纪律处分制度,对于违反党内法规的党员要严格制定纪律处分,切实予以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应该对各自岗位上的党员进行全面、细致、动态的管理,通过注重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来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还应该为党员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执行党内法规的优秀党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激励机制,以提高党员遵守党内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是推动党内法规真正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等,让党员深刻理解党内法规的意义、目的以及规定的内容,从而提高党员的法规意识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认识。此外,还应该通过组织学习、集中培训、模拟演练等形式,让党员掌握党内法规的具体操作程序、规范和要求。只有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才能增强党员的法规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
三、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制度
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制度是加强党内法规执行的重要保障。只有对党员按照党内法规的规定行使职责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才能有效推行党内法规。能够明确宣传党内法规执行标准、着重考核党员组织纪律情况以及加强组织实力和党员作风建设,通过规范考核结果及奖惩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助力党内法规的真正落实。
四、加强党内作风建设
加强党内作风建设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因为良好的党内作风是党内法规执行的基础,只有党员把党内法规自觉作为一种自身修养、行动准则,才能把党内法规执行好。在作风方面应该注重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上的明确,在作风规范上下功夫,在行风建设工作中,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落实,加强作风监督,从而促进党内法规的真正执行。
综上所述,对于推动党内法规在实践中真正落地,需要从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以及加强党内作风建设等方面着手。只有充分利用各项措施,并全力以赴,才能确保党内法规真正落实,加快全国全球发展事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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