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5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2-15 15:20:03 点击:
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5篇)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中共XX省XXXX集团委员会文件 甘XX党〔2016〕97号 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中共XX省XXXX集团委员会文件甘XX党〔2016〕97号
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集团各单位党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党委在企业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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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立足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纠风等各项工作,通过检查考核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集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逐级负责、分级考核,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评、民主测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集团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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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一)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的情况;(二)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三)贯彻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四)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决策程序、会议制度等制度,推进本单位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以及党务、政务和司务公开的情况;(五)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的情况;(六)加强党风行风学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七)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集团及本级纪委、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相关问题的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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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内容(一)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二)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情况;(四)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五)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六)对责任对象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的情况;(七)定期向集团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八)加强作风建设,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十)按规定认真处理责任范围内的来信来访问题的情况;(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第七条具体考核内容以当年考核方案及民主测评表中的内容、加减分项等为准。
第三章考核形式及实施步骤第八条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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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检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纪述廉述作风、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
(三)专项考核。根据上级要求或集团具体情况,对部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第九条考核步骤(一)被考核领导班子对照《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当年集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要求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被考核领导干部撰写个人“三述”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自评情况、个人“三述”报告及年度总结报集团考核办公室。(二)考核办公室结合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听取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汇报,并组织职工对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三)个别访谈,听取干部职工建议意见。(四)考核办公室结合查阅材料、民主测评和日常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汇总有关材料和数据,形成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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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办公室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六)向被考核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七)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于考核反馈后15天内送交考核办公室。
第四章考核评定第十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分由主管领导打分(30%)、民主测评(40%)和年终考核(30%)构成,综合汇总后按百分制计算最终得分。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分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评分(50%)和民主测评(50%)构成。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40)÷总有效票数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94分)、合格(65—84)、不合格(65分以下)。第十二条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受到处理的;(二)对集团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
篇二: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XX]02号《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仔细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仔细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奇,效果明显。(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仔细执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仔细接受群众监督。(5)仔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仔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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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二个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8)领导班子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及合格票数占80%以上。3、基本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能制定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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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能公开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接受群众监督。(5)能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不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无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支部年内没有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无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或无纪检监察干部。(2)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及时或不仔细,全年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4次以下,或没有开展廉政建设活动。(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没有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没有做到完全公开。(5)办理信访件不仔细或不及时;不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或有瞒案、压案现象。(6)没有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本单位年度内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二)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仔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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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次达应该参加人次的95%以上。(2)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主动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年度内无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及科室成员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4)仔细执行《郴州市水利水电局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科室负责人及其成员下基层时,无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的现象,无接受超标准接待、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参加赌博等现象。(5)本科室干部职工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时,廉政建设的优秀和合格率在95%以上。2、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参加局党组组织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录相片,实际参加专题教育和观看廉政录相片的人次达应该参加总人次的85%以上。(2)科室负责人能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局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的红包礼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住房等专项治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规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规现象。(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法规和《局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科室负责人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科室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4)仔细执行《郴州市水利
篇三: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发改委廉政建设做法和经验3篇发改委廉政建设做法和经验第1篇自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委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狠
抓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总结如下:一、具体做法1、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开展推进年活动组织部署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领导讲话文件精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按期推进。学习文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安排政策法规科专人从事这项工作。同时,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和具体要求,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
2、狠抓任务推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扎实开展制度清理。我们清醒认识到制度清理是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度清理"立、改、废"要求,明确制度清理的时间、范围和标准,确保制度清理不留死角。重点针对撤地设市以来津补贴发放、反腐倡廉和机关公务招待等三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废止和完善的制度4项,其中需废止的1项(《市计委关于实行出勤考勤奖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出台的3项制度(《关于进一步整治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歪风的实施意见》计办字号、《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的通知》发改办号、委离退休及在职职工慰问关怀制度(旧))。以上清理结果已按要求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备案。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市本级重点制度建设。宣制组建发号文件下达的14项市本级重点制度,虽然我委没有承担直接制订和建设任务(协助配合市直其它部门的有3项),仍然高度重视此项全市中心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重大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等方面,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疏理上级发改委出台的制度、规定,提出重点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责任考核。根据推进年活动领导组要求,确定了纪检组长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编写与报送,尽可能将机关开展的有创新、有特点、有成效的工作及时报送给领导组。此外,在注重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责任考核,对学习、制度清理与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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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认真自查总结。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务实、管用、创新、真抓"的原
则,确定了10项制度建设重点,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效。一是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上建制度。管人方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考勤、请假休假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考勤出勤纳入长效管理。管物管财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和固定资产、机关职工慰问关怀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加强车辆、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在工作的重点环节上建制度。出台《市发改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主任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委务会等会议职责和内容,完善工作程序,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出台了公文、保密、印章等方面管理制度,确保机关重点工作环节的有序合规运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颂布实施,出台《市发改委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规定》,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三是在对外行政许可的重点领域建制度。结合发改委职能,拟出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尽可能减化项目报批程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
4、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今年以来,重点围绕委领导带头落实制度和阶段性检查两个方面抓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年度考核,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二是结合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效能规定,上班打游戏和安装违规软件的人员进行诫勉教育,严肃批评,从源头坚决杜绝此类违纪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制度,认真开展听取全委副科级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全委制度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二、经验总结经验之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一年来,各级领导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和关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纪委和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组同志经常亲临指导,听取汇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为深化完善我委"一岗双责"与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委党组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书记、主任董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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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始终关注工作进程,多次召开的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强调。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协调牵头职责,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全力以赴,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委上下做到思想统一,齐抓共管,反复讨论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活动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总之,各级领导的重视,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经验之二:全员参与是保证。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全体机关干部的参与,他们既是具体的实施者、参与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委各科室在委党组的领导下以召开会议、个别谈心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的自我参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自觉做到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来对照自己,以廉政勤政的要求来激励自己,为做好自身业务工作起到了保障性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委队伍建设和发展改革工作。
经验之三:制度确立是基础。经济在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各项制度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正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时期。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特点,是我们兴业之基,治本之策。因此,我委利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对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有的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即通过对各项制度的"立、改、废",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将委机关现行的制度汇编成册,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知照执行,通过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活动开展,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我们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现象的发生。发改委廉政建设做法和经验第2篇
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分解了全年目标任务。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廉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
二、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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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干部收看廉洁警示电视教育片,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党规原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辨是非,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三、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分析当前党风廉政进展情况。在认真总结、肯定成绩的前提下,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对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对政府采购以外的项目,严格按照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四、严格落实责任。坚持以完善各项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为保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重大事情通报制度,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每季度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发改委廉政建设做法和经验第3篇
自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委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1、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开展推进年活动组织部署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领导讲话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工作按期推进。学习文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安排政策法规科专人从事这项工作。同时,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和具体要求,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印发实施。2、狠抓任务推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扎实开展制度清理。我们清醒认识到制度清理是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度清理"立、改、废"要求,明确制度清理的时间、范围和标准,确保制度清理不留死角。重点针对撤地设市以来津补贴发放、反腐倡廉和机关公务招待等三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废止和完善的制度4项,其中需废止的1项(《市计委关于实行出勤考勤奖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出台的3项制度(《关于进一步整治用公款相互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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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吃大喝歪风的实施意见》计办字号、《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的通知》发改办号、委离退休及在职职工慰问关怀制度(旧))。以上清理结果已按要求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市本级重点制度建设。宣制组建发号文件下达的14项市本级重点制度,虽然我委没有承担直接制订和建设任务(协助配合市直其它部门的有3项),仍然高度重视此项全市中心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重大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等方面,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疏理上级发改委出台的制度、规定,提出重点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责任考核。根据推进年活动领导组要求,确定了纪检组长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编写与报送,尽可能将机关开展的有创新、有特点、有成效的工作及时报送给领导组。此外,在注重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责任考核,对学习、制度清理与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认真自查总结。
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务实、管用、创新、真抓"的原则,确定了10项制度建设重点,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效。一是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上建制度。管人方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考勤、请假休假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考勤出勤纳入长效管理。管物管财方面,制定了财务、车辆和固定资产、机关职工慰问关怀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加强车辆、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在工作的重点环节上建制度。出台《市发改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主任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委务会等会议职责和内容,完善工作程序,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出台了公文、保密、印章等方面管理制度,确保机关重点工作环节的有序合规运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颂布实施,出台《市发改委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规定》,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三是在对外行政许可的重点领域建制度。结合发改委职能,拟出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尽可能减化项目报批程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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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今年以来,重点围绕委领导带头落实制度和阶段性检查两个方面抓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责任制年度考核,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二是结合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效能规定,上班打游戏和安装违规软件的人员进行诫勉教育,严肃批评,从源头坚决杜绝此类违纪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制度,认真开展听取全委副科级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全委制度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二、经验总结经验之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一年来,各级领导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和关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纪委和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组同志经常亲临指导,听取汇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为深化完善我委"一岗双责"与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委党组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书记、主任董磊同志始终关注工作进程,多次召开的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强调。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协调牵头职责,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全力以赴,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委上下做到思想统一,齐抓共管,反复讨论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活动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总之,各级领导的重视,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经验之二:全员参与是保证。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全体机关干部的参与,他们既是具体的实施者、参与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委各科室在委党组的领导下以召开会议、个别谈心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的自我参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自觉做到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来对照自己,以廉政勤政的要求来激励自己,为做好自身业务工作起到了保障性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全委队伍建设和发展改革工作。经验之三:制度确立是基础。经济在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各项制度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正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时期。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特点,是我们兴业之基,治本之策。因此,我委利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对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有的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即通过对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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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立、改、废",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将委机关现行的制度汇编成册,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知照执行,通过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活动开展,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我们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制约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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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对象、内容、时间考核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2、建立、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和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4、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中共、省、市、县委和局党委制定的党纪政纪法规
和有关规定的情况;5、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
务的情况;6、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其他情
况。对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内容1、按照科室职能,主持抓好本科室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2、监督本科室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3、本人遵守党纪、政纪和有关领导干
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遵纪守法的情况。
考核时间每年一次,结合年终述职述廉进行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纪检委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考核程序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1、每年年终局党委下发考核通知,考核对象自查并填写《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登记表》。2、局纪检委组织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
考核。3、考核工作步骤:召开考核会,听取
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的汇报。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个别访谈。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发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表》,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作出考核结论,报局党委审定。经批准后,局纪检委将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科室负责人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第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好”的科室负责人,予以表扬;对当年评定为“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差”的科室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年评定为
“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差”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进行组织调整。在考核中发现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需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局纪检委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篇五: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省局纪检组、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检查考核,全面掌握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努力开创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三、考核对象和内容(一)考核的对象: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二)考核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考核的组织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市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五、考核计分1.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单位基本分为100份,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计分。2.加分项目:
(1)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有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举措,当年普遍实行且成效明显,经认定后,每项加0.5分;被市局在系统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2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3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加分就高不就低。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当地纪委、上级有关部门(市局表彰的除外)受到表彰的,加3分;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中进入前三名的,加3分。单项工作(如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信访工作、案件查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受到表彰的,每项加0.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
(3)表彰在当年考核没有加分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表彰和行风建设的加分均以当地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奖牌、证书为准。
六、检查考核的方法
检查考核的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年度集中考核。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年度集中考核为重点。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由市局监察室对被检查考核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根据平时掌握的被检查考核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的情况进行评分。日常考核原则上在年度集中考核之前完成。
(二)年度集中考核。市局派出检查考核组于12月中旬至下旬,集中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年度集中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对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市局考核组实地考核,一是听情况汇报。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工作台账;三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单位有关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四是开展
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交市局考核委员会汇总。
2.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县(市)区局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考核委员会(同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详细自评评分情况)。由考核组在对各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文字汇报,市局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省、市纪委和省局、市局纪检组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市局审议,予以认定。
3.市局局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比照执行。七、考核结果评定(一)各县区局考核结果的评定,由市局考核委员会根据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和加分认定的
分数,将被考核单位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报市局党组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优秀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3.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4.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的;
3.县区局正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不含本处分)以上处分的;
4.县区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降级(含降级)以上处分的;5.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八、考核成果运用(一)市局党组审定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次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考核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年评先资格;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
的单位,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
石家庄市地税局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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